2026中美青年创客大赛苏州选拔赛开启报名
发布时间:2026-05-12
截稿时间: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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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青年创客大赛作为第七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配套活动,是教育部主办的最高级别创客赛事,同时也已列入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
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于2017年底获批教育部首批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已连续八年承办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地区选拔赛,吸引长三角地区80余所院校658个项目参赛,历年总计获总决赛一等奖6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8项、优秀奖7项。科教创新区工作模式获教育部多次表彰。
为进一步营造创新氛围
巩固中美创客交流中心工作成果
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
联合西交利物浦大学
共青团苏州工业园区委员会
共同承办2026年中美青年创客大赛苏州选拔赛
一
机构组织及其职责
大赛主题
大赛以“共创未来”为主题,探索韧性社区、环境教育、低碳环保、食物系统、危机应对、公共卫生、健康福祉、清洁能源、气候变化、绿色交通、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创新机遇,结合未来思维和设计创新,运用前沿科技和开源工具,打造兼具社会意义和产业价值的全新作品。鼓励参赛者应对人工智能的新趋势,开发前瞻性解决方案,推进社会数智化转型,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
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
2026年中美青年创客大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和美有关合作方承办。
苏州选拔赛由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西交利物浦大学、共青团苏州工业园区委员会共同主办,由苏州独墅湖创业发展中心、西浦就业发展中心、西浦国际创新港共同承办。
大赛工作组与评审工作组
苏州选拔赛设立组委会,负责活动整体组织协调工作,主要由苏州独墅湖创业发展中心、西浦招生与就业发展办公室、西浦国际创新港共同组成。
苏州选拔赛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聘请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技术专家、设计师、资深创客、投资人等担任评审委员,负责参赛项目的线上评审、现场评审和项目参赛指导工作。
二
参赛资格与团队报名
参赛资格
1.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向任何中国公民或美国公民,或在中国或美国获得永久合法居留权的个人开放。
2.报名者年龄应在大赛报名起始日时符合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的要求(2026年大赛要求报名者出生日期不早于1986年6月1日并且不晚于2008年6月1日)。参赛者有责任了解其出席并参加此次活动的合法权利,并须携带政府颁发的官方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比赛。
3.参赛者不能为(1)大赛承办单位[即,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美国合作方、中国大学科技园联盟、及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秘书处]的员工,或上述任何实体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员工;(2)上述任何实体的任何一名员工的直系亲属。
赛道设置
2026年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分为主赛道与职业院校分赛道(以下简称“分赛道”)。主赛道与分赛道在报名时有所区分,分赛区比赛时,可区分赛道单独进行评审,也可主赛道与分赛道一同评审。评审结束后,按照所属赛道团队排名,确定最终晋级及获奖团队。
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通过登录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官方网站,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完成团队报名工作。
1.报名者以个人名义报名时,需依照其所在学校/单位的属地选择中国赛区或美国赛区参赛,团队报名时则需依照团队领队所在学校/单位的属地选择中国赛区或美国赛区参赛。
2.以团队形式报名,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含领队),领队作为团队的联系人和代表。
3.鼓励主赛道中、美两国选手联合组队。
4.中国分赛区职业院校分赛道团队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均需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读或毕业学生(且须满足:2人团队需2人,3人团队至少2人,4人团队至少3人来自职业院校,以此类推),美国分赛区职业院校分赛道学生需为社区学院在读或毕业学生。
5.分赛区选拔赛开始前,团队可替换一位或多位成员,领队不可更换。
6.一名参赛者只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与到一个项目之中。
7.每个参赛项目可至多有一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不得再以领队或者成员身份参赛。
8.参赛个人或团队需在报名时签署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参赛者声明,报名成功后则视为参赛个人或团队完全接受本大赛参赛者声明(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声明)。
9.原则上,参加中国赛区比赛的个人或团队应选择就近的中国分赛区参赛,并根据所选分赛区要求统一参赛,同场竞技。大赛将不会为个人或团队单独设立比赛。
10.同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分赛区的一个赛道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多个赛区,也不得重复报名多个赛道,报名团队需慎重选择赛区和赛道。如发现同一项目同时报名多个赛区或多个赛道,大赛工作组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1.本赛事不收取报名费。
参赛者声明
三
赛程安排
01
大赛启动,参赛选手报名
(自4月22日–6月2日)
2026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已于2026年4月正式启动,大赛将分为中国、美国两个赛区,其中中国赛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厦门、成都、西安、温州、沈阳、苏州、武汉、深圳、杭州、海口等中国分赛区,美国赛区包括东部、西部等赛区,赛区数量以最终公布为准。
参赛选手须通过2026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官方网站报名,阅读参赛须知并选择苏州赛区,根据苏州赛区安排认真准备参加选拔赛。
02
苏州选拔赛(6月3日-6月15日)
苏州选拔赛决赛以线下作品展示+路演的形式举办。
6月3日-6月5日开展网络初评。,根据报名情况,评选出40-50支队伍,公示后进入苏州选拔赛决赛。
6月14日-6月15日(暂定)开展苏州选拔赛决赛,评审出获奖团队或个人入围北京总决赛。
03
决赛入围团队优化作品
(6月16日-决赛前)
为获得更好的展示效果和更强的竞争力,自确认成为晋级决赛的团队之日起,团队可对自己的作品进行迭代升级。大赛承办方和分赛区承办单位将尽可能为团队提供帮助和辅助资源支持。
04
决赛与颁奖典礼(7月中下旬)
决赛将于2026年7月中下旬举办,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决赛参赛人员由中美各分赛区推荐并经工作组确认的主赛道、分赛道及个人组成。每支队伍由不多于5名符合大赛要求的青年创客组成。参赛项目须结合创新理念,开源软件或依托开放标准的软件及技术,使用通用硬件平台,以软硬件结合的方式完成。以其在分赛区选拔赛中使用的创意为基础继续深化产品原型设计。决赛中,通过评审工作组的综合打分,最终评选出获奖团队。
四
奖项设置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苏州选拔赛分为主赛道和分赛道,主赛道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名;分赛道报名项目满30个,另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给予获奖项目扶持资金支持,个人奖金为税前金额。
另设优秀奖若干(分赛区决赛入围项目)、优秀指导老师若干、优秀组织院校若干。
奖项
参赛奖金(元)
项目落户奖金(元)
发展鼓励奖金(元)
一等奖
20000
40000
40000
二等奖
16000
32000
32000
三等奖
10000
20000
20000
五
赛事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
1.创新性要求:大赛注重创客精神,鼓励创新与原创。参赛项目需解决未被充分探索的问题或提出全新解决方案,不能与往届参赛项目或市场现有方案重复。参赛项目须为团队近一年内(2025年总决赛结束至2026年总决赛开始)新创作及未公开发表的作品,能清晰展示分赛区线下选拔赛过程中团队或个人的工作量及进步,提交的作品须在社会及技术层面上实现创新。参赛作品须是在本次大赛分赛区报名日之前和大赛举办期间未经商业化、产品未量产及销售、未获得商业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私募基金等投资性的资助、奖励、借贷或股权性投资)、未获得政府政策性投资。分赛区选拔推荐参加总决赛的团队项目应未曾进入往届中美青年创客大赛总决赛、未曾在往届教育部认可的全国大学生A类学科竞赛名单的赛事中获得省级(含)以上奖项。大赛工作组和各分赛区选拔赛承办机构将严格对参赛作品进行创新性检索,如发现不符合竞赛章程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作品呈现要求:参赛者须在分赛区选拔赛阶段完成作品设计工作,制作可演示的产品原型,且能够充分证明作品的核心工作是由团队或个人独立完成的,而非实验室或研究机构多年研究成果。作品原型应体现可实现的社会创新或技术创新功能,并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和可交互载体形态,能够通过真实或模拟情境展现其运行逻辑与价值路径。鼓励展示项目的设计、验证与迭代过程(如设计草图、过程方案、测试记录),体现创客持续探索与实践改进的精神,而非仅呈现最终成果。最终参加决赛的原型或模型应尺度恰当,适合在比赛场地展示、组装和搬运。晋级决赛的团队须在决赛阶段完成产品原型的改进、升级和测试,提升系统完整性与实现质量。
3.技术平台要求:参赛作品鼓励采用开源技术、依托开放标准或经合法授权的技术方案,并确保技术来源清晰、合规。项目可自主选择技术平台与工具,应结合具体应用载体和系统环境实现功能,优先考虑通用或兼容性良好的硬件环境,以增强方案的可扩展性、可复制性与可推广性,推动开放共享与协同创新的创客生态建设。
知识产权要求
1.参赛作品须是团队自主研发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如创新成果涉及到相关专利,参赛者须是第一作者),不能是依托于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已有的技术成果。如果参赛作品直接或间接使用到参赛者所属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相关专利或还未确权和公开的技术成果,必须明确声明,并获得专利权人或者主管领导的书面授权。
2.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且内容符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参赛者同意对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而导致的请求和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护比赛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其代理人并为其辩解,使其不受任何损失赔偿的请求或追诉。
3.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但应适当兼顾到大赛主办和承办单位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作为大赛主办单位,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和美有关合作方作为大赛承办单位,拥有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免费使用本届参赛作品进行演示、部分或全部出版的权利(在不涉及核心技术秘密及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大赛承办单位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也拥有上述权利。如果大赛承办单位以其它目的使用参赛作品,需与参赛团队协商,经参赛团队同意后,签署有关对参赛作品使用的协议。
4.在可适用的法律允许范围内,大赛工作组保留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大赛联系人
杨老师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7楼
yangy5@sipac.gov.cn
0512-62600348
来源:青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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