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创新基地项目(方案设计)资格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9      截稿时间:2022-11-04      阅读量:14126次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作为招标人,现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创新基地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7个合格申请人,邀请其参加后续招标活动,并提交投标设计方案。
  0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项目位置:北京市通州区(北京城市副中心0601街区FZX-0601-6001等地块)
  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18.06万平方米
  建筑高度:60米(局部80米)
  总投资估算:暂估32亿元(不含土地取得费用)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完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及相关工作。
  设计周期:招标阶段设计周期约90日历天。
  02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03
  招标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蒋瑜、李璐、宋健兵
  联系电话:86-10-82575543、15801368997、15001033370
  传真:86-10-82575350
  E-mail:kejiyuan08 126.com
  04
  申请人的资格
  4.1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4.2申请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3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4申请人应有5万平米及以上科研办公或10万平米及以上科技园区类设计经验。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0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04日17时00分(中国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7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04日17时00分,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获取文件地址并保存获取文件地址回执。
  注:未注册的申请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0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准备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14时00分至16时00分之前递交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联系电话:89151361)。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0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bjggzyzhj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上述网站媒体发布的内容为准。
  08
  其它条款
  8.1知识产权
  8.1.1方案招标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投标设计方案均不退回。
  8.1.2申请人对其投标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投标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申请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申请人不得将投标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3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投标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申请人应保证,如果其投标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申请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申请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
  8.1.4招标人与获得建筑工程设计之方案设计合同的申请人(以下简称“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人所设计的投标方案的使用权。同时招标人还可对所有投标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投标作品。
  8.1.5招标人可对所有投标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投标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申请人的名称。
  8.1.6招标人不得将投标设计方案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8.2设计补偿金
  申请人为符合资格预审程序要求的申请人,申请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效投标设计文件。招标人在确定中标方案设计单位后,根据约定向未中标的申请人支付设计补偿金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含税)/申请人。
  8.3优胜奖奖金
  本次招标由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优胜设计方案3个,后续将从中确定中标方案。向其余两个未中标的申请人支付优胜设计方案奖金,奖金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申请人。
  8.4设计补偿金及优胜奖金的支付
  在设计方案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与申请人签订设计补偿金及优胜奖金支付协议。明确以人民币方式支付,且支付前申请人须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不承担由于奖金及设计补偿金所产生的任何税项。
  8.5后续工作
  招标人从评审委员会推荐的3个优胜设计方案中选取一个方案作为本项目的中标设计方案,中标设计方案的申请人不享受设计补偿金和奖金。
  中标方案的设计人将获得本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设计权,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深度和工作内容对其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深化方案设计并获得相应费用。
  本阶段仅为方案设计阶段的招标,后续待招标人取得“多规合一平台”会商意见后,再行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工作。
  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单位的选择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确定。
  8.6其他:无
  8.7适用法律
  本次公开招标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8语言
  8.8.1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
  8.8.2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
  8.8.3在中、外两种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应以中文为准。
  8.9解释权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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