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规划展示馆展陈更新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9      截稿时间:2021-01-13      阅读量:7114次     

为了建设国际一流展馆,武汉规划展示馆公开征集展陈更新概念方案。本次征集活动公开邀请具有相关场馆展陈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参与,欢迎优秀的设计机构递交应征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武汉规划展示馆展陈更新概念方案征集

(二)项目地点:武汉规划展示馆位于武汉市民之家东翼,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湖北省及武汉市科普教育基地。

(三)设计范围:包括武汉规划展示馆一至五层,全馆建筑面积共22430平方米,拟布展面积约17000平方米;一层城市书吧南侧户外空间及东门至金桥大道户外空间。

(四)征集内容:本次方案征集的设计深度为概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计成果(应征方案中须至少包含如下1-6项中全部设计成果,7-9项的设计成果非强制性要求,可选择提供):

本次概念方案征集适应现代观展和规划馆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趋势,创新功能设置和展陈方式,突破现有规划馆的模式,应用先进技术手段,既体现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特点,又具有地域特色和时代科技感,打造武汉对外宣传的标志性名片和市民文化交流的共享空间,让武汉规划展示馆真正成为城市生活的一部分。

1.      策划理念概述及设计说明;

2.      展陈脉络框架编制(三级目录)及内容策划;

3.      空间设计、功能配置及多媒体演示策划;

4.      展陈概念设计及重点(亮点)展项设计;

5.      智能展馆建设及新技术应用概念方案;

6.      设计依据说明、应征团队成员构成及合作机构、成功案例条目。

7.      设计成果的深化设计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

8.  本方案的施工实施周期(包括布展前期准备)实施计划、保障措施及其他需澄清的问题;

9.      本方案的投资估算。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应征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应征人,须同时满足本款(1)、(2)之条件:

(1)应征人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本颁发的“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2)应征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2项类似项目设计经验,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规划、科技、文化、艺术或综合类场馆展陈设计项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征人须具有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及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并且具有文博、科技、规划、展览等场馆设计(施工)经验;港澳台应征人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执行;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人(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成员数量合计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征人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应征人相应资格要求;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征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应征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4.  除联合体成员外,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三、《设计任务书》的获取及现场踏勘

(一)有意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应通过邮件进行《设计任务书》获取登记(相关资料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填写完成后E-mail至指定邮箱),获取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1日17:00(中国北京时间)。

(二)应征人获取登记表及相关资料以盖章(境外单位可签字)的PDF扫描版和DOC格式E-mail至邮箱whbyzx@163.com,协办单位收到后,将《设计任务书》电子版文件发送给符合应征人资格要求的应征人。

(三)本次征集活动不安排集中踏勘。应征人关于项目的实地信息应自行获得。

四、应征概念方案的递交

应征人应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编制《应征概念方案》,《应征概念方案》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12:00前(中国北京时间)。应征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由专人将纸质《应征概念方案》递送至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应征概念方案》电子版文件以非加密U盘存放,随纸质《应征概念方案》一并提交。

五、应征概念方案的评选

应征概念方案的评选将分为“应征概念方案初评”和“应征概念方案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应征概念方案初评

1.  应征概念方案初评时间(暂定):2021年1月15日

2.  主办单位通过组织相关专家对应征人递交的《应征概念方案》进行评选,选出6家应征人参加下一阶段“应征概念方案终评”。

3.本阶段除选出6家应征人参加下一阶段终评外,承办单位将根据专家意见,对达到设计要求并采用其创意的方案,给予不超过4家应征人,每家5万元人民币(含税)的设计补偿(奖金)。

(二)第二阶段:应征概念方案终评

1.  应征概念方案终评时间暂定1月中下旬,具体评选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2.  主办单位将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对第一阶段入围的6家应征人的《应征概念方案》进行评选。应征人须派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作为代表出席进行方案阐述。

3.  承办单位根据评选委员会确定的评选排名,将:

(1)给予排名第一的设计机构90万元人民币(含税)的设计补偿(奖金),

(2)给予排名第二和第三的设计机构各40万元人民币(含税)的设计补偿(奖金),

(3)给予排名第四、第五和第六的设计机构各20万元人民币(含税)的设计补偿(奖金)。

六、征集说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补偿(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应征人须提供符合承办单位要求的中国国内完税发票,相关费用在最终征集活动结果公示结束后开始办理支付手续。境外设计机构获得设计补偿(奖金)的须与承办单位签订三方支付协议并授权国内合法独立法人代收款项,应征人所获的设计补偿(奖金)的税金(含中国境内、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和在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理。

(二)应征人对应征方案享有署名权,经主办单位许可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咨询中使用应征方案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的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概念方案成果,也可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还可对所有应征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方案成果。

(三)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求应征人准备或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如果应征人的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当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四)应征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征集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并保护其知识产权。未经征集方许可不得将图纸资料或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

(五)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文件及往来信函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六)参加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七)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八)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七、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13号

承办单位:武汉市规划编制研究和展示中心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 13 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86)027-82711062


协办单位: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30014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联系人:闫观茂 蔡威 周喆 荣唯 武金凤

联系方式:(+86)027-82823379 027-82823506

027-82823376 027-82822290

传真:(+86)027-82822983 027-82822973


附件

武汉规划展示馆展陈更新概念方案征集

应征人《设计任务书》获取登记表

序号

项目和内容


1

单位注册名称


国别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2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a.   职务


b.   电话(须提供手机号码)


c.   传真


d.   电子邮箱


e.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3

法人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其它


4

营业执照/商业登记


a.   证书编号


b.   登记日期


5

设计资格或资质的种类/级别


6

企业人力资源

设计人员总数:

其中:注册设计人数:

其他(由应征人自行补充):

7

联合体

是否与其他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是/否)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

注:

1.  此表填写完成后E-mail至whbyzx@163.com邮箱,随本表请附应征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文件)。

2.  邮件标题应注明应征人名称和“武汉规划展示馆展陈更新概念方案征集”。

3.  此表须发送Word版和盖章的PDF扫描版。

4.  如为联合体参加应征,联合体每个成员分别填写本表格(同时注明联合体其他成员及牵头单位)并附联合体协议,由牵头单位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

5.  应征人应附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相关合同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资格要求相关业绩特性的,应征人可补充其他材料。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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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zrzyhgh.wuhan.gov.cn/zwdt/tzgg/qtgg/202012/t20201204_15275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