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经开区区域形象标识和宣传用语
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一、征集目的
株洲经济开发区于2017年10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与株洲云龙示范区合署办公。株洲经济开发区、株洲云龙示范区位于长株潭城市群腹地核心,区域总面积97.9平方公里。总人口12万人,2018年财政收入12.45亿元。拥有原国家林业部批准的国家级花木之乡,2018年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81.6%,是长株潭空气指数最优的地区。
株洲经济开发区将抢抓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按照龙头带动、创新引领、集聚发展的思路,做大做强轨道交通、电子信息、总部经济、职业教育、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坚持融合发展、绿色循环向导,以打造“长株潭融城核心区”、建成“全国两型社会示范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为目标,努力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和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的产城融合生态新城。
为更好地彰显株洲经济开发区的区域特色、产业优势、文化内涵,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塑造株洲经开区的品牌形象,推动株洲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跨越式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园区区域形象标识和区域形象宣传用语(中英文)。
二、征集内容
(一)株洲经济开发区区域形象标识
(二)株洲经济开发区区域形象宣传用语
三、征集时间
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30日
四、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参加。
五、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弘扬时代精神、突显株洲经开区的区域特色,准确反映株洲经开区的区域形象特色、产业优势、文化内涵。
(二)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三)应征作品可以是LOGO与形象宣传语的组合式设计,也可以单独应征LOGO、形象宣传语。形象宣传语要求20个字以内,精炼、简洁,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如果是组合式设计,要求LOGO、形象宣传语之间有较强关联性。
(四)应征作品中LOGO应包含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五)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作品可以为单幅,也可以为一组多幅。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六)LOGO应征作品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120mm×120mm。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提交的作品可以为矢量图格式CDR、EPS、AI或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位图格式JPG/JPEG、BMP、PNG格式,同时需附上创意文案说明(若同时提交配套的形象宣传用语,可一并附上),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为方便独立编号,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方案。
(七)形象宣传用语的应征者应以A4幅面附上形象宣传用语和创意说明。主要阐述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文字简洁。可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写。为方便评审,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方案说明。
六、参与方式
(一)应征者须同时提交《征集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字或盖章扫描件)《应征承诺书》(电子版及签字或盖章扫描件)以及应征者上传自己的设计方案共3份文件。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规则,均不具备参评资格。相关资料请登陆公开征集活动官方网页自行下载。
(二)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递交的设计作品中,除标识中的中英文之外,作品画面不得出现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及设计说明等任何文字信息,以确保作品评审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否则该作品视为无效。
(三)投稿人务必在《征集报名表》中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如作者来自著名设计团队(公司)或参与设计过国内其他著名形象标识,请对个人和集体事迹、代表作品作简要介绍。
(四)作品文件请添加在电子邮件附件中,邮件主题请注明“株洲经开区征集活动(投稿单位名称或投稿人姓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041209363@qq.com。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仅接受电子邮件提交作品方式,作者无需递交作品的打印稿及相应材料实物。
(五)联系电话:18373341122(张馨予)
七、奖项设置
(一)活动奖励
1.形象标识
一等奖:1名,奖金4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入围奖:10名,奖金各2000元。
2.形象宣传用语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
入围奖:10名,奖金各500元。
(二)资格审查
主办方对所有应征作品统一建档编号,进行作品资格审查。
(三)评选规则
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分为海选、初评、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四个阶段。所有征集作品通过第一轮海选后,由组委会初步评选出前16名进入决赛入围名单,进入指定媒体平台进行网络公开投票,得票数最高的前10名作品进入决赛名单。最后由专家评审组评出6名,并确定最终采用作品。
形象宣传用语征集活动分为海选、初评、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四个阶段。所有征集作品通过第一轮海选后,由组委会初步评选出前20名进入决赛入围名单,进入指定媒体平台进行网络公开投票,得票数最高的前10名作品进入决赛名单。最后由专家评审组确定最终采用作品。
形象标识征集活动中,获得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将在最终获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由主办方进行承兑,个人所得税由给付单位代扣代缴。
八、特别声明
(一)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自评为入围作品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注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参选作品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征集单位造成损失,参赛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密规定
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获选,应征者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所提交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次征集工作及是否参加征集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征集主办方存在任何关联。
(三)其他说明
1.主办方拥有株洲经开区区域品牌形象标识和形象宣传语的最终决定权。
2.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3.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所有应征作品方案不收费,不退稿,创作者请自留作品底稿。
附件:1.株洲经开区形象标识和宣传用语征集活动报名表
2.株洲经开区形象标识和宣传用语应征作者承诺书
3.株洲经济开发区、株洲云龙示范区区情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