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才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竞赛

发布时间:2020-04-17      截稿时间:2020-04-30      阅读量:7586次     

为扩大光明科学城人才环境影响力与吸引力, 体现光明科学城人才精神,

涵养科学城人才文化,

光明区人才办现面向社会

公开征集光明区人才标识(LOGO)设计方案,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要求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17:30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

作品要求

作品紧扣光明人才主题,符合光明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发展定位,彰显光明文化特征;

作品构思巧妙,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辨识度;

便于推广制作,可在多种宣传载体上使用;

作品须为原创。

作品提交

请应征者下载并填写光明区人才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表和应征作品发送至邮箱rcgzj@szgm.gov.cn,主题请注明“光明区人才标识征集”,文件名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是否接收,以回复确认为准。如是单位参选,请提供营业执照。

作品可为能体现独特创意的创意思路、手绘稿或成品图等。提交的手绘稿和成品图,包括设计图稿和文字说明两部分,其中设计图稿须为JPG/PNG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分辨率不低300dpi(像素/尺寸),并提供矢量图(AI或PSD格式);

文字说明以word/PDF/PPT等格式提交,阐述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现场报送地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9楼958(2)室。活动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88210195。

(扫码下载光明区人才标识征集活动登记表)

评选与奖励

作品评选(预计5月中上旬)

1.评选阶段:光明区人才办将组织评选委员会,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选出若干入围作品。因作品种类不一,评审时将倾向于成品图。

2.公示阶段:以上入围作品在“人才光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活动奖励

序号 奖项设置 奖励方式 人数

1 最佳创意奖 8000元/人 1

2 入围奖 3000元/人 2

3 参与奖 发放纪念品 15

备注: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税(按国家法定)部分由获奖者承担。

其他说明

最终被选定入围的获奖作品,其版权归光明区人才办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光明区人才办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同时,为确保入围作品无权益纠纷,后续双方将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如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应征者保留底稿;

其他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人才办负责解释。

https://mp.weixin.qq.com/s/bEuI6tnbt6kw9ttc1brfF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