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礼物”冠名商品开始征集啦!

发布时间:2020-04-03      截稿时间:2020-04-17      阅读量:5272次     

为加强秦皇岛旅游商品建设,树牢“秦皇岛礼物”旅游商品品牌,提升秦皇岛旅游商品品牌效应,推进秦皇岛旅游商品向产业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决定开展征集2020年度 “秦皇岛礼物”冠名商品的工作!

征集范围

(一)征集范围:秦皇岛市域范围内,所有从事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的旅游商品企业。已经申报成功的旅游商品无需重复报送。

(二)征集原则上以“旅游商品单品”进行申报,大型企业或商品较多的企业也可以“xx商品系列”进行申报。

征集条件

(一)名词解释:旅游商品主要指针对旅游者设计、开发的,可在旅游过程中购买的物质形态的商品。“秦皇岛礼物”冠名商品是指具有鲜明秦皇岛元素或地域特色,并获得市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旅游商品。

(二)获得“秦皇岛礼物”冠名的商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商品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

2、商品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秦皇岛地域历史文化特征;

3、商品主题突出,具有突出的秦皇岛地域元素,充分体现秦皇岛特色;

4、商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

5、商品有一定的实用和收藏价值,易于携带;

6、商品工艺精良,用材合理,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7、商品定价合理,具有较好市场经营效益。

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旅游商品分会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全面梳理辖区内特色旅游商品,按照征集条件,组织填报“秦皇岛礼物”冠名商品申请报告书,向秦皇岛市旅游文广局提出申请,我局将依据标准予以认定冠名。

2、请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旅游商品分会务于3月31日17点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市旅游文广局,并于4月17日前,将填报的“秦皇岛礼物”冠名商品申请报告书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报送市旅游文广局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文

联系电话:7835033

邮箱:qhd36610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