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中国·山海关古城年博会标识”活动

发布时间:2019-01-24      截稿时间:2019-06-30      阅读量:2627次     

为山海关”为主题,旨在充分挖掘本地年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山海关地域文化优势,传承地方传统文化,打造最具年味儿的节庆活动品牌。现公开征集“中国·山海关古城年博会标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

中国·山海关古城年博会标识

二、征集时间

2019年1月22日—6月30日

三、主办单位

山海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四、设计要求

1、紧扣年博会主题。

2、突出山海关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能准确反映山海关古城年博会的内容、意义、充分体现山海关当地旅游特色、典型特征,并适合在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传播力。

3、创意鲜活,构思新颖、造型简洁、色彩明快、喜庆吉祥,具有较强艺术表现力和视觉冲击力。

五、投稿须知

2、电子版稿件需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视图,分辨率不小于500dpi,格式为PDF或JPG,颜色为彩色,文件不小于5MB;投稿稿件另附作品设计理念、创意文案。

3、标识应征作品采用后,设计方须提供作品的完整设计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制。

4、投稿参与方式

纸质版请邮寄: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行政中心A座山海关区文旅委市场科。

六、作品评选

对应征的山海关古城年博会标识作品,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小组对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所有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标识入选作品1件,奖金10000元;入围奖2件,每件奖金3000元。相关税费由获奖者承担。主办单位将通过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布作品评选情况。

七、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未以任何方式公开展示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不得照搬、仿制、套用、嫁接他人作品和创意,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如投稿涉及侵权纠纷,由此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概由投稿人自负,与主办方无关;给主办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投稿人向主办方承担法律责任。

2、因延误、丢失、误寄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6、投稿者投稿即表明认同本公告内容。

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联系人:郭琳、刘东宁


山海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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