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汽车城主题系列宣传活动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竞赛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6      截稿时间:2025-03-27      阅读量:130次     

  深汕特别合作区汽车城主题
  系列宣传活动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竞赛
  正式开启!
  现发布竞赛公告
  诚邀高校师生、设计机构、个人(设计)工作室
  和设计爱好者报名参加
  一、竞赛背景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深汕”)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最东部,下辖鹅埠、小漠、赤石、鲘门四个街道,陆域面积460.41平方公里;海岸线长69.8公里,拥有深水良港小漠国际物流港;北有莲花山的俊秀,南有深汕湾的壮阔,蜿蜒的赤石河穿境入海,坐拥山、水、林、田、湖、草、湿地、温泉等全要素资源。深汕充分运用深圳经济特区40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蓝绿交织、疏密有度、清新明亮的新岭南田园城市,打造人人向往的深圳新生活目的地和后花园,致力建成深圳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和深圳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核心承载区。本次活动的出发点正是吸引全球高校师生、设计爱好者等新锐力量聚焦深汕,通过艺术创作点燃深汕汽车城主题系列宣传工作活力,为深汕汽车城宣传注入创意灵感,打造鲜明的汽车品牌形象,促进区域经济、文化的融合发展。
  二、竞赛目的
  以年轻人的视觉和创意为切入点,以创新的思维,融合深汕独特的自然生态禀赋、历史文化资源、汽车文化资源,创造具有深汕特色的汽车文化新形象、新产品。
  三、参赛对象
  高校师生、设计机构、个人(设计)工作室和设计爱好者。(高校学生若以个人组合参赛,每组学生总人数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数量不超过2人。其他以个人组合形式的参赛者,每组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四、作品要求
  从深汕的自然生态禀赋、历史文化资源、主导产业布局等内容出发,提炼和创作具有独特标识性的汽车城主题系列宣传活动VI视觉符号、LOGO+宣传标语(标语需参赛者自拟,限20字内,并包含“深汕”二字)组合设计稿、应用场景宣传品,助力汽车城主题系列宣传标识形象提升和推广。
  初赛作品的详细提交要求及复赛内容详情请见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汽车城主题系列宣传活动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竞赛章程》。
  五、竞赛日程安排
  本次竞赛包括“报名及初赛”、“复赛及成果评审”和“成果展出”三个阶段:
  深汕特别合作区汽车城主题系列宣传活动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竞赛公告-3.jpg
  注: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主、承办方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六、奖项设置
  设16个获奖名额。竞赛奖励包括人民币奖金和深汕礼包,人民币奖励金额为含税金额,参赛人员自行依法办理涉税手续和缴纳税款,奖项安排如下:
  金奖:1名,奖金人民币60000元,并颁发奖杯及证书;
  银奖:2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奖杯及证书;
  铜奖:3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奖杯及证书;
  新锐设计奖:5名,各获等值人民币2000元深汕礼包,并颁发证书;
  优秀学生作品奖:5名,各获等值人民币1000元深汕礼包,并颁发证书。
  (为保证获奖作品质量,经所有评审一致同意后,主办方可对部分奖项拥有空缺或减少的权力;以上奖项同组不可兼得;优秀学生作品奖仅从高校学生参赛者中进行评选。)
  七、竞赛文件获取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参赛报名表》《知识产权承诺书》《深汕特别合作区汽车城主题系列宣传活动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竞赛章程》等文件。
  八、竞赛作品提交方式
  1.初赛作品投稿截止日期:2025年3月27日15:00时(北京时间),逾时视为无效投稿。
  2.竞赛作品采用电子投稿,作者提交作品时,须将完整的参赛文件压缩包(.ZIP)提交至ssdzbjszwh szss.gov.cn(邮箱),文件内容需包含初赛作品、《参赛报名表》、《知识产权承诺书》、参赛者身份资料,邮件主题名称须注明:个人作者名称/个人组合名称/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并在邮件正文处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3.若参赛者提交作品后超过3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请重新发送。作品截稿时间将以首次发送成功日期为准。
  九、相关法律事项
  1.参赛者从主、承办方获得的与本次竞赛有关或因本次竞赛产生的所有文件,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方式表明,皆具有保密性,参赛者对此承担无限期的保密义务。
  2.未公布评审结果之前,参赛者未征得主、承办方的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方案成果或将方案成果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本次竞赛的资格。
  3.投稿作品除符合本届比赛的主题外,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与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负责。
  4.参赛者应保证投稿作品中所有内容均为参赛者原创,不得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行为,将由涉及侵权的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追究侵权人的相应法律责任,取消其参与本次竞赛的资格,要求退回或不予支付涉嫌侵权的参赛者的相关费用并采取合理方式消除因此产生的负面影响。
  5.参赛者应保证投稿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评过其他比赛。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一切法律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本次竞赛作品产生的所有设计成果、作品、创意、智力成果等,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在全球任何宣传场景及平台上宣传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本次竞赛收到的所有设计成果进行出版和展览,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成果文件,不再另行支付作者报酬。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本次竞赛的主、承办方拒绝专利索赔或补偿,无论参赛者是否获奖,参赛者均不得以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为由向主办方及承办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的要求。
  7.主、承办方对在本次竞赛获奖的作品的设计成果、作品、创意、智力成果等在全球范围享有著作权及其他相关知识财产权益,获奖作品的参赛者对其提交参赛的作品享有设计成果的署名权。主、承办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竞赛获奖作品的设计成果、作品等进行后续改进和应用,由此产生的具有创造性的知识产权作品及其权利归属由主办方和承办方共同享有,参赛者无权以作品完整性等要求对主办方或承办方以任何形式提出任何请求。其他单位使用知识产权归属主办方的设计成果,必须经主、承办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8.获奖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将设计成果复制或以再现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对设计成果的外在形象的宣传推广应事先征得主办方及承办方同意(同意的事项或内容、范围以书面确认的为准),所涉文字、图片、音像等内容,不得违反竞赛章程关于保密的约定。
  9.本次竞赛未获奖作品不会被主办方用于宣传之外的用途,作品版权属于原作者。
  十、其他声明
  1.本次竞赛活动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2.获奖作品确定后,主、承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获奖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3.参加本次竞赛的参赛者均视为承认并接受本次竞赛公告及章程文件的所有内容要求。
  4.参赛者应遵守竞赛规则与职业道德,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有违反,将取消参赛资格。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或延期的,竞赛组织方将及时通知参赛者,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活动安排。
  6.参赛者需选择以个人、个人组合或机构身份参加,一人不得加入多个组合,参赛者不得提交多份作品。
  7.参赛作品提交后,不可更改作品内容。
  8.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未经任何途径发表过与参加过竞赛的作品。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和法律纠纷。
  9.参赛作品中所使用的字体须是免费可商用字体或新设计字体,避免出现字体侵权。
  10.获奖作品主创人员须配合提供后续所需的作品源文件及作品相关数据,包含彩色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字体等,以便后续制作和开发使用。
  11.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表示已仔细阅读本次竞赛公告及章程文件的所有内容要求,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12.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深汕特别合作区汽车城主题系列宣传活动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所有。
  十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2.承办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融媒体中心
  十二、联系咨询
  联系人:孙工,(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融媒体中心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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