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砀山县烈士陵园雕像创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截稿时间:2024-09-30      阅读量:447次     
  为弘扬缅怀革命烈士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作用,完善烈士陵园红色传承功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县烈士陵园内雕像创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雕像使用地点
  1.县烈士纪念馆(在建)馆前广场内一座;
  2.主纪念广场西侧一座(群雕)。
  二、创意要求
  1.能充分体现我县革命历史和烈士英雄主义精神;
  2.创意能发挥我县红色文化和红色传承作用;
  3.创意要求新颖独特,主题鲜明,紧扣皖北地区红色文化和红色传承,元素丰富,通俗易懂;
  4.创意作品尺寸不限,原则上馆前广场雕像长度不超4米高2.5米,主纪念广场雕像长度不超20米高4米。
  三、投稿方式及注意事项
  1.创意应为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创意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创意不拘泥于图像,也可文字表述;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则投稿时间在先者为第一创意者;
  4.创意一经采用,创意者须签署《创意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创意著作权转让协议书》,作者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不可撤销。该创意的一切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砀山县烈士陵园所有,创意者不得自行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砀山县烈士陵园对该创意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使用、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授权许可、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权利。创意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
  5.凡向砀山县烈士陵园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砀山县烈士陵园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6.本次征集为无偿捐赠,采用的创意者无任何奖金或物质奖励,对采用的创意者给予该雕像背后刻名和发放采用证书的奖励;
  7.投稿联系方式及截止时间:
  联系人:王光华
  邮箱:tyjr8096022@163.com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砀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5日  
  https://mp.weixin.qq.com/s/C_tCoeQpocxOj7QDJN4c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