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文旅形象标识(LOGO)及旅游宣传口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啦

发布时间:2024-07-08      截稿时间:2024-07-31      阅读量:701次     

  一起来看活动详情吧
  主办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文化旅游局
  征集内容
  (一)汇川文旅形象标识(LOGO)
  (二)汇川文旅宣传口号
  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省内外专业设计机构、设计师、高等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师生以及其他设计爱好者均可参与。
  作品要求
  (一)汇川文旅形象标识(LOGO)
  1.围绕红色圣地娄山关、世界文化遗产海龙屯、1964文化创意园、和美乡村等汇川文旅资源设计。
  2.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创意鲜活、造型简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广泛的吸引力,体现汇川旅游特征,能够反映汇川文旅形象,设计要集中体现汇川特色、汇川文化和汇川旅游内涵。
  3.具有商业开发和适合再创作的特点,利于后期市场开发,具有市场亲和力。
  4.LOGO的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正下方。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5.LOGO设计方案要求提供作品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为300 dpi,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标准色值;提供设计稿源文件。
  6.应征者应提交不超过500字的作品说明,主要阐述汇川文旅LOGO的设计思路、设计理念和LOGO名称的含义。
  (二)宣传口号
  口号字数不限,但应简洁明了、朗朗上口,适用于各种宣传场景,便于记忆和推广。能够契合国内外游客文化接受习惯,可用于国际推广。
  奖项设置
  (一)汇川文旅形象标识(LOGO)
  1.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获奖证书1本。海龙屯景区免费参观券(有效期:1年,价值30000元)、娄山关景区诗词馆免费参观券(有效期:1年,价值8000元)
  2.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获奖证书1本。海龙屯景区免费参观券(有效期:半年,价值15000元)、娄山关景区诗词馆免费参观券(有效期:半年,价值4000元)
  3.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获奖证书1本。海龙屯景区免费参观券(有效期:3个月,价值7500元)、娄山关景区诗词馆免费参观券(有效期:3个月,价值2000元)
  (二)宣传口号
  1.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获奖证书1本。
  2.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元,获奖证书1本。
  3.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300元,获奖证书1本。
  投稿方式
  (一)报送材料
  1.汇川文旅LOGO应征者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及附件1《汇川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征集表》(简称《征集表》);宣传口号应征者填报《征集表》即可。
  2.应征者为机构的,《征集表》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征集表》须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署。
  3.应征者需提交一份作品为原创的声明,签字或盖章(附件2)。
  (二)报送方式
  应征者需将报送材料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358093771@qq.com。邮件题目统一为:汇川文旅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邮件内容附作者姓名、职业(单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友财
  联系电话:0851-28684194(座机)
  (手机)
  电子邮箱:1358093771@qq.com
  评选程序
  活动评审组将网上投票和专家评选结合,对符合要求的全部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入围名单。评选结果将省、市、区有关媒体和“汇川文旅”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
  其他事宜
  (一)应征作品不能是对任何他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文旅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的复制、修改、改编、演绎等,不能是侵犯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等任何第三方权利的设计,不能是包含宗教或商业信息的设计,不能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设计。如发现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将取消申报者参与本活动资格,相应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申报者承担。
  (二)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三)主办单位拥有应征作品的展览、出版(含电子出版)及收藏的权利,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载体(如网站、海报、媒体和出版物等)中使用应征作品。申报者同意并确认主办单位在使用应征作品时可无需标明申报者的姓名或名称。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所有应征者一经提交作品,均表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内容,且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变更或撤销。
  (五)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入围前三名的汇川文旅形象标识(LOGO)作品及宣传口号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即归活动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
  (六)活动主办方拥有决定本次汇川文旅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的最终权利。应征者需根据主办方要求配合完成作品的修改完善。
  (七)活动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1:汇川文旅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征集活动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2:原创设计声明.doc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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