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昌县文创旅游商品大赛启动
发布时间:2024-02-29
截稿时间:2024-03-31
阅读量:2693次
新昌是浙东唐诗之路
佛教之旅、茶道之源的精华所在
千年历史积淀,孕育出了
“一地三王国”的独特魅力
多元、创新、融合……今日之新昌
如一幅待您挥毫泼墨的诗意长卷
为积极推动新昌文创商品创新发展
延伸旅游产业链,进一步扩大旅游消费
推动旅游业提质增效
提高文化和旅游综合效益
特举办2024年新昌县文创旅游商品大赛
|主办单位|
中共新昌县委宣传部
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新昌县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以文化礼,礼润新昌”
新昌县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
县内外知名文化企业
奖项
金奖(3名)
银奖(5名)
铜奖(10名)
优秀奖(20名)
奖金
10000元
5000元
3000元
1000元
作品提交截止日期:即日起至3月31日
参赛作品寄送时间:4月1日至4月10日
1.参赛作品须围绕大赛主题,能体现新昌自然、人文和产业特色,内容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违反禁忌,不能有种族歧视或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
2.产品形式不限,可利用金银铜木竹石等多种材质进行创作,参赛对象区域不限,新昌县域外个人或文化企业均可报名。
3.作品须原创性、艺术性,同时兼备实用性、市场性。每件/套参赛产品需提供1-3张以上实物照片。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及知识产权声明等材料。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PNG,最终评奖以实物为准。
4.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研发和生产(制作),参赛者须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若在大赛或后续活动过程中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主办方享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媒体宣传、展览展示等非商业活动的权利。主办方对获奖的作品享有共享使用权,产品的推广、售卖不再支付额外的授权费用或分成,同时优先享有购买权。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在展览、信息传播、宣传推介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参赛主体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6.凡报名参赛即视承认大赛各项规定,获奖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1.各乡镇(街道)以及各行业主管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赛,确定1名联络员并报名单(附件1),至少推荐5件(组)以上作品。于3月31日前将作品照片、《大赛报名表》(附件2)、《参赛报名汇总表》(附件3)及相应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所有参赛报名作品须报送《报名表》和电子照片,以“参赛团队名称/参赛人姓名+作品名称”(如:某某公司/张三+作品名称)”的方式命名,以电子文档格式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651997432@qq.com。同时,将作品实物邮寄或送到以下地址:新昌县旅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新昌县人民西路117号大佛城)。
3.本次赛事联系人:新昌县旅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舒吕娜
附件1新昌县文创旅游商品大赛联络员名单.docx
附件2新昌县文创旅游商品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3新昌县文创旅游商品征集大赛参赛报名汇总表.docx
2024年新昌县文创旅游商品大赛
静候您的灵感绽放
让我们共赴一场艺术与创意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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