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20      截稿时间:2023-12-23      阅读量:2339次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进一步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广电总局、中国老龄协会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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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要求
  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推选并展播一批导向正确、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形式多样、艺术性强、群众认可的优秀敬老养老助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敬老养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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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内容
  参评作品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科技创新相统一,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重点突出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充分展示新时代老龄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反映中国人民踔厉奋发的精神面貌,激励人们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二)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宣传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宣传老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
  (三)弘扬孝亲敬老传统文化。积极宣传孝亲敬老传统文化在与“两个结合”过程中凸显的时代价值,充分挖掘对传统孝亲敬老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增强不同代际间的文化融合和社会认同,给予老年人更多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慰藉。积极倡导“智慧助老”,展示应用新科技发展老年产品的成果。鼓励倡导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保障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四)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着力引导全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充分挖掘宣传各行各业老有所为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五)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加强老年人赡养扶养、老年人优待、无障碍环境建设、老年人防诈反诈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在全社会树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形成关心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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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要求(一)作品形式。
  参评公益广告作品共分广播作品、电视作品两种形式,须符合《2023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见附件1)规定。
  (二)参评对象。
  具备公益广告创作能力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三)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阶段:2023年12月23日前,参评机构或个人,将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作品的音、视频光盘(U盘)一同邮寄进行报名,同时将电子版及作品文字脚本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2023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暨展播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提交作品文件名称需与参赛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
  作品评审阶段:2024年1月12日前,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初选、复选、终评,确定拟获扶持作品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作品,或者有异议但经复核后不影响评审结果的作品,颁发证书及扶持资金,并向社会公告。
  作品展播阶段:2024年2月1日前,主办单位将扶持作品上传至“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gy.nrta.gov.cn),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网络视听新媒体平台及有关单位可自行下载并展播。主办单位也将积极协调有关新媒体平台,对扶持作品集中展播。
  (四)扶持作品。
  广播作品:一类作品2个,扶持资金各5千元;二类作品4个,扶持资金各2千元;三类作品6个,扶持资金各1千元;优秀作品10个,无资金扶持。
  电视作品:一类作品2个,扶持资金各5万元;二类作品4个,扶持资金各2万元;三类作品6个,扶持资金各1万元;优秀作品10个,无资金扶持。
  主办单位将对以上扶持作品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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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组织
  (一)明确责任分工。本次活动由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广电总局、中国老龄协会联合主办。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负责协调全国各级民政系统组织活动,对扶持作品的宣传、展播等予以支持。广电总局负责协调全国各级播出机构进行作品创作、扶持作品展播,并将扶持作品纳入“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中国老龄协会负责征集、评审及展播活动的具体协调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进行作品创作及展播,并落实活动资金。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民政部门、广电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做好协调配合,推进活动宣传,支持优秀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制作及展播。
  (三)遵守法律法规。申报方在作品征集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申报方应授权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广电总局、中国老龄协会将作品用于专家评选及后续宣传推广等用途。
  附件:
  1.2023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
  2.2023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
  民政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
  中国老龄协会综合部
  2023年11月10日
  民政部老龄工作司联系人:王茂松
  联系电话:010-58123195
  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联系人:田思思
  联系电话:010-86097013
  中国老龄协会宣传部联系人:彭捷
  联系电话:010-58122095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全国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
  邮编:100024邮箱:ssgygg2016@163.com
  联系人(收件人):和群坡刘林清
  联系电话:
  附件1
  2023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
  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共分广播作品、电视作品两种形式。广播作品、电视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80秒。相关要求如下:
  一、创作要求
  作品要重点突出宣传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孝亲敬老传统文化、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理念、老年人权益保障等五大内容,回应社会各界和广大老年人密切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科技创新相统一,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1.征集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和有其他侵权行为。
  2.公益广告创作要善于从基层一线以及老龄领域从业者以及老年人身边选取题材,情景交融地展示老龄事业取得的成就。
  3.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可将各地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融入作品中,可选取实景、动漫、MV等多种表现形式,使作品易于被不同受众群体接受和认可。
  4.公益广告创作中可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运用新颖别致的表现形式吸引人、打动人。
  二、作品技术标准及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1.广播类作品。MP3或WMA格式,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
  2.电视类作品。高清晰度视频,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码率不低于8M/秒。鼓励制播4K超高清格式作品,4K超高清分辨率为3840×216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格式为MP4。务必去除或遮盖作品中的台标、栏目标等,配音字幕可保留。动漫作品需转换为通用视频格式后提交,如AVI、MP4等(画质参照上述电视类标准)。请勿提交FLV等动漫格式。

  3.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须按相应要求填写完整并审核盖章)。电子版申请表格及全部作品一并存储在一个光盘(U盘)内报送,一并附上广播类作品、电视类作品文字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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