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您的“金点子”!宁波春节(元宵)灯光秀创意设计征集

发布时间:2023-11-07      截稿时间:2023-11-20      阅读量:1354次     
  打造“有文化、有内容、有画面”的城市灯光秀夜景,对彰显宁波城市文化内涵,增强市民幸福感,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城市夜间经济的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营造春节(元宵)期间宁波城市的节日氛围,新一轮的春节(元宵)灯光秀创意设计征集活动,即日开始。
  一
  活动内容
  向社会公开征集春节(元宵)灯光秀创意设计方案。通过方案征集和评比活动,集思广益,进一步提升宁波城市灯光秀品质。
  二
  活动时间
  通过活动报名、方案征集、专家评比、入围作品展示等流程,评选出入围奖,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并在入围作品中挑选优秀作品作为春节(元宵)灯光秀展示作品。
  (一)征集时间:11月3日——11月20日,应征单位制作创意方案并提交。
  (二)入围评审:11月21日——11月27日,评审出三个入围作品。
  (三)结果公告:11月27日,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并明确灯光秀动画制作单位。
  (四)深化制作:11月28日——1月10日,完成灯光秀整体汇报、制作、调试等相关工作,做好拍摄剪辑及媒体发布。
  三
  作品成果要求
  (一)灯光秀创意设计:应征单位需提供一份详细的灯光秀创意设计方案,提交PPT汇报电子文本,入围评审阶段需由灯光秀设计主创人员进行讲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灯光秀的主题、章节、脚本分镜画面、表现形式、色彩搭配、音乐音效、激光灯设计。设计方案要结合灯光秀周边灯光的整体布局,以宁波滨海大都市的城市文化、城市特点为切入点,突出宜居幸福城市的形象,展示宁波经济发展,体现甬城传统文化的特色,打造“十地联动”、别具一格的灯光秀艺术效果。其中分镜画面设计需要提供展示效果图,应考虑二个重要展示视角(解放桥视角、甬江大桥视角),分镜画面设计不少于每分钟4个,灯光秀场景总时长不小于5分钟。
  (二)灯光秀制作:灯光秀制作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对创意进行优化,按最终确认的创意设计和现场灯光秀演艺要求,制作灯光秀表演场景。具体制作要求如下:
  1.主题鲜明,故事性完整,分章节阐述;
  2.色彩搭配明丽和谐,画面布局合理;
  3.画面元素新颖为主,原则上不能重复以往画面。
  4.根据业主要求,制作用以三江口核心区表演的灯光秀场景,并提供各区(县、市)灯光秀场景调试的技术支持。
  (三)灯光秀上墙调试:灯光秀制作单位须承担现场上墙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主要画面的布局、元素的大小、灯光的色彩和亮度调整,应确保灯光秀表演呈现最佳效果。
  (四)灯光秀媒体推广:灯光秀制作单位须拍摄全市春节(元宵)宣传视频,配合业主在宁波发布、城管网等新闻阵地进行宣传推广工作。
  四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主要面向具备创新思维和设计能力的舞美设计、动画设计、文化创意等设计单位。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
  联系人:葛燕娜任宁

  联系电话:0574-87460809、0574-8743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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