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黄河乡居”农房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截稿时间:2023-08-31      阅读量:2353次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北海新区建设局、高新区住建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住房设计建设水平,促进乡村风貌提升,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开展“黄河乡居”农房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为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切实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突出地域特色,提高乡村住房建设质量和乡村风貌管控水平,建设具有黄河特色的乡村风貌。同时,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宜居功能需求,设计具有结构安全、功能合理、乡土风貌、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农村住房图集供广大农民群众选用。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包括但不限于县(市、区)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单位、高校院所,从事相关行业的团队、个人等。

三、设计要求

  农房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体现地域特点、时代特征和文化特色,满足现代农村生产、生活需要,留住乡愁记忆。

  (一)总体要求

  1、结构安全。贴近农村实际,合理选择农房结构,确保满足必要的抗震及变形控制要求。

  2、宜居舒适。统筹建筑、院落等功能,合理设计配置农房的起居、卧室、餐厨、卫生、接待和储物等生活和生产空间,加强光环境、风环境设计,考虑水、电、气、暖、路等各项设施合理布置,因地制宜解决日照间距、通风采光等问题,适应群众追求品质生活、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农房应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等,水冲式厕所一般应入室。

  3、乡土风貌。新建农房应与黄河文化等乡村风貌相协调,融合提炼传统民居、传统文化的核心元素,注重农房的形体、色彩、构件和细节装饰等关键要素设计,适度采用乡土材料、乡土工艺,传承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特色。塑造村庄院落错落有致、建筑特色鲜明的整体风貌,做到乡土风貌与现代舒适生活的有机结合。

  4、绿色环保。应考虑建筑节能因素,鼓励运用现代结构材料、木结构等多种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适合农村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以及太阳能光热技术,引导和促进农民群众采用低碳的方式解决照明、炊事、采暖制冷等生活需求。

  5、经济适用。既追求美观协调、舒适实用,又要确保工程造价合理、易于施工,避免设计建设成本高、脱离农村实际、华而不实的“高大上”的“空中楼阁”。

  (二)技术指标

  1、2层及以下,建筑面积不大于300㎡。

  2、投资额小于30万。

四、作品提交要求

  (一)提交作品需包含四项内容:

  1、方案文本,A3幅面,电子版,pdf格式。应包括:建筑专业及结构专业图纸,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效果图,不少于三张。

  2、设计说明文本,A3或A4幅面,电子版,pdf格式。应包括:方案设计思路,经济技术指标(含造价估算指标),建筑专业及结构专业设计说明,建筑节能因素,排水及采暖方案,其他必要说明。

  3、A0幅面实体展板两块,设计方案题目自行确定。

  4、BIM模型(若有,可提供,作为加分项)。

  5、设计方案已实施的,应提供实地图片、视频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提交方式:

  1、参赛作品电子版需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bzczk@126.com。单位参赛的,压缩包名称应为“单位名称+参赛作品名称”,个人参赛的,压缩包名称应为“姓名+参赛作品名称”。邮件中应同步发送《滨州市农房设计方案征集活动信息表》(见附件)。

  2、展板可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55号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1615室,邮编:256600,联系电话:3356077、3356021。

  (三)提交的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可以识别单位、个人的元素,否则,按照无效投稿处理。

五、征集流程

  (一)公开征集

  征集时间:2023年7月20日—8月31日。

  (二)方案评选

  1、9月中上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设优秀设计方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在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3、公布获奖名单。

六、成果应用

  获得奖项的设计方案,将入选《滨州市农房设计优秀方案集》,用以指导我市农房建设,获奖单位及个人将署名。

七、其他事宜

  (一)参赛方案必须保证原创性,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或存在其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参赛方案应保证未参加过其他类似性质竞赛(参加过竞赛但未获奖者不受此限制)。违反以上要求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提交投稿时,应一并提交承诺书。

  (二)参赛作品版权归组织方所有,署名权归设计者所有,组织方有权在活动结束后公开展示所征集的作品,并通过任何合法形式传播、使用该作品。组织方承诺不将作品用于盈利目的。

  (三)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大赛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滨州市农房设计方案征集活动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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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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