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创业天府”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截稿时间:2023-06-27      阅读量:3029次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在川高校、有关单位、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团队:
  为关于支持创新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要求,决定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创业天府”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大赛主题
  创客中国·创业天府。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1、全省总决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
  联办单位:四川省教育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证监局等。
  2、有关市(州)预选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
  承办单位:有关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
  3、专题赛预选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有关部门。
  承办单位:有关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
  4、社会机构预选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有关社会机构。
  (二)大赛组委会
  设立大赛组委会,由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及有关承办单位共同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和执行等。各预选赛设立预选赛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预选赛筹备、协调、实施和保障。
  四、赛事设置
  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比赛,设置预选赛、选拔赛、省决赛等环节,采用公开透明、逐级遴选的评选方式产生获奖项目。
  (一)预选赛
  分为市(州)预选赛、专题赛预选赛、社会机构预选赛三类(附件1)。各预选赛需组织不少于20个项目报名,对报名项目进行初评后,通知进入路演的项目参赛。进入路演的企业组和创客组项目数量分别不少于“预选赛路演后‘推荐项目名额’+3”(详见附件1“推荐项目数量”栏目)。比赛现场采取“‘8+2’现场路演和答辩(即参赛项目陈述时间8分钟,评委问答时间2分钟)、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确定获奖项目。各预选赛相应举办单位根据比赛结果,按照赛事要求,于8月上旬推荐优秀企业和创客团队入围选拔赛。
  1、市(州)预选赛。设置自贡、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区域区域预选赛。由举办单位在规定区域范围内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参赛,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团队)。
  (1)自贡区域预选赛:参赛项目所属地区主要为自贡市,赛事地点为自贡市;
  (2)德阳区域预选赛:参赛项目所属地区主要为德阳市,赛事地点为德阳市;
  (3)绵阳区域预选赛:参赛项目所属地区主要为绵阳市,赛事地点为绵阳市;
  (4)内江区域预选赛:参赛项目所属地区主要为内江市,赛事地点为内江市;
  (5)乐山区域预选赛:参赛项目所属地区主要为乐山市,赛事地点为乐山市。
  2、专题赛预选赛。由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及有关部门主办,有关机构承办,面向全省征集项目,着力发掘、培育一批产业领域内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型项目。设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食品轻纺”“医药健康”“专精特新”“创客组”等专题预选赛。
  3、社会机构预选赛。由有关社会机构主办,面向全省征集项目,主要围绕数字经济,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组织预选赛。设有若干赛区。
  (二)选拔赛
  对经预选赛推荐的项目,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进行选拔,择优递进评选出全省50强项目(企业组35强、创客组15强),按照项目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省决赛路演项目。
  (三)省决赛
  拟于9月上旬举办,比赛时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确定获奖项目。按照全国总决赛相关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省决赛前16名(企业组前10名、创客组前6名),进入“创客中国”全国500强角逐。拟于12月前,组织颁奖仪式及优秀项目推介对接活动。
  五、参赛条件
  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
  (一)企业组
  1、在四川省内注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截止报名当天,报名参赛项目所属的个人和团队已创立企业,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4、以团队形式报名时,团队应包含1名负责人,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10人。
  六、参赛报名
  自愿参赛且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创客注册登录大赛官网(https://elb.chiq-cloud.com:10170/jxt-tfck-web#/IndexInfo4CK或http://www.cktf.org.cn)报名预选赛(网络注册报名流程,详见附件4),按照预选赛赛事类别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参赛项目承诺书,并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5日。预选赛举办单位对报名项目进行初评后,通知入围路演的项目参加预选赛路演。
  大赛官网是报名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创业天府”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往届获得“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优秀奖)的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同一企业报名参赛项目不超过3个。参赛者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预选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七、奖项设置
  (一)省决赛奖项
  根据省决赛成绩依次确定奖项,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大赛同时设置全省50强和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奖等,对预选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鼓励。
  (二)预选赛奖项
  各预选赛举办单位按企业组、创客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
  八、扶持措施
  (一)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激励
  1、对获得“创客中国”全国总决赛奖项的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
  (二)重点培育政策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项认定条件之一。
  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中,认定条件(四)“创新能力指标”的直通条件。
  4、“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项目的成果拥有者,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成果拥有者,可申报“天府益企计划·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及创业支持行动”项目。
  5、对符合条件的获全省决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优先纳入“小升规”重点培育范畴。
  (三)金融扶持政策
  6、对获得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及创客,通过“天府信用通”“天府融通”向金融机构精准推送融资需求,指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央行再贷款发放“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产品贷款,给予支持。
  (四)公共服务支持
  7、全省50强项目优先成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服务对象,优先参加各类公共服务活动。
  8、为全省50强项目的高管或创始人提供创新创业免费培训,进行热点行业分析、资本市场融资等专题辅导。
  (五)宣传推介
  9、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可获得大赛合作媒体的专题报道和推介。
  (六)其他支持
  10、各预选赛举办单位可视情提供相应支持。
  说明:更多支持措施正在继续完善中,后续进一步补充并在大赛官网发布。
  九、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有关预选赛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按照赛事要求,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报名参赛。
  (二)有关市(州)预选赛举办单位、专题赛预选赛、社会机构预选赛承办单位要按照赛事计划(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预选赛,切实做好赛前动员、赛事举办及推荐工作,于6月27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反馈预选赛备案表(附件2)。完成预选赛后,以预选赛组委会名义(加盖公章)向大赛组委会报送预选赛项目推荐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项目数量”栏目,格式详见附件3)。
  (三)赛事主办、承办、协办等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严格规范赛事流程,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赛事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各预选赛举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为参赛项目提供支持和公益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赛事影响力。
  (五)大赛建立赛事专报机制,赛事举办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报送赛事专报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十、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薛菲、吕懋(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联系电话:028-86262785;
  联系邮箱:cktianfumaker@163.com
  (二)各预选赛组委会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联系电话”栏
  (三)大赛官网技术支持
  联系人:任兰青
  联系电话: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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