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湾广场项目方案设计国际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22-09-20
截稿时间: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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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项目概况
征集人: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青岛湾广场项目方案设计国际征集
项目位置:项目位于青岛火车站南侧,西临广州路、东临为郯城路、北临费县路、南临太平路,与青岛湾相望。
征集内容:包含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以及征集人要求为准。
02
应征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征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2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1.3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并至少具有1项同类工程设计经验;
1.4应征人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止)应至少具有1项同类工程经验,且至少有1项在国内己建成。
1.5应征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征集。
2、境外应征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1应征人为国际知名建筑设计与咨询机构,且在国内设有分支机构。港澳台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若境外机构提供的相关证件为外文,需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件,并对真实性负责)。
2.2应征人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止)应至少具有1项同类工程经验,且至少有1项在国内己建成。2.3应征人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有1项同类国内外项目设计经验。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3.1应征人可单独报名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2境内、外单位可组成联合体应征,但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第1条或第2条的要求,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良好的国际声誉。
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应征,联合体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应征单位的项目组员。
3.4联合体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里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并明确工作范围及分工等。
3.5参与本项目的应征人(联合体)必须做出书面承诺,明确如果被确定为中选人,必须承担深化整合技术工作。
4、同类项目界定:国内外大型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以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
03
报名方式及材料
1、国内外正式注册的设计机构均可单独或联合报名参加本次方案征集,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机构组成其他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报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分开报名应征。
3、报名材料
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机构注册文件;
3.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3设计机构(联合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护照及法人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3.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有);
3.5近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上述材料如原件为外文,需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件,并对真实性负责。3、报名方式:应征人应在北京时间2022年9月28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代理机构邮箱发送电子版报名文件及电话联系(电子邮件名称标注:青岛湾广场项目方案设计国际征集报名文件——应征人名称)并同时邮寄上述书面报名文件。
04
资格审查
1、所有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设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方案征集。
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有限数量制方式最终确定5名入选单位。
3、征集人根据项目要求对预备应征人资质、业绩、主要设计人员执业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
排名靠前的5名应征人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征人不再通知。征集人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发放征集文件,开展后续征集工作,不需另行发布征集公告。
05
费用设置
应征方案奖金本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后,参加应征的设计单位将按最终排名获得相应奖励,排名第一的应征单位应负责本项目后期的设计深化等工作,具体按征集人要求。
第1名奖励200万元、第2名奖励120万元、第3名奖励100万元。第4、5名奖励各80万元。深化整合设计60万元。
0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
联系人:安经理
代理机构: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81号5号楼
联系人:王殿元、黄研妮
电话:0532-85063327
电子邮件:liye32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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