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迎春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策划和实施方案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22-08-28      截稿时间:2022-09-01      阅读量:705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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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2022年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渝建人居〔2022)3号)文件内容,垫江县迎春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纳入2022年重庆市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库。按照《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更新技术导则》、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渝规资〔2022)29号)、《重庆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导则》等文件精神,拟对该项目采取“文化+旅游+商业”的思路,围绕“追踪古老痕迹”“留住古老记忆”“沉淀古老情感”“感受古老生活”主题刻印垫江历史,盘活闲置资产,植入优质商业,聚集人气活力,打造具有垫江历史文化底蕴和内生活力的巴渝传统街区,特开展此次全国公开征集活动。
  (二)项目规模
  迎春片区位于县城区东北方向,东邻桂东大道,南接实验中学,西为迎春河两岸,北靠县医院,地处老城新区联络带,是垫江老城核心区域及发源地,现有豆花、老酒、老茶馆、小吃等传统特色经营业态。项目占地约157亩,包含书院桥、保合寨、老红军院等历史性建筑,涉及房屋约260户,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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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规则
  本次征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应征人确定阶段;第二阶段——确定征集方案阶段;第三阶段——合同履行。
  (一)第一阶段:应征人确定阶段
  1.应征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征申请人(联合体)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至少须具有1个城市更新项目策划编制业绩。
  (2)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报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报名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报名,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分工以及工作比重等。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报名。
  2.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要求
  (1)报名时间
  开始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北京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17:00(北京时间)
  注:报名资料须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253454699@qq.com。在截止时间以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2)报名资料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报名表(须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报名表须同时加盖牵头人及联合体其他成员公章);
  2)联合体协议(如有,须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3)工商注册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明,须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参与应征,须同时提供牵头人及联合体其他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明);
  4)资质证明文件(须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加盖满足资质条件单位的公章);
  5)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合同PDF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加盖满足业绩要求单位的公章)。
  6)服务方案(须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若为联合体,须同时加盖牵头人及联合体其他成员公章)。
  注:所有资料按以上顺序统一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规定邮箱。
  3.评审委员会评审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将组建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应征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征申请人服务方案进行独立评审打分,并取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服务方案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服务方案最终得分;并按照各方案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3-5名应征申请人为应征人。若有得分相同的,则由评审委员会在得分相同的应征申请人中以投票方式确定排名先后,直至确定出无相同排名为止。若在报名截止时间,递交报名资料的应征申请人大于5家,推荐5名应征人;大于3家小于5家的,全部推荐为应征人;少于3家的,重新开展征集活动。
  4.确定应征人
  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后,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将根据评审结果向应征人发出方案征集邀请函,应征人须在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应征保证金,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应征人资格,从备选应征人(若有)中依序替补。
  (二)确定征集方案阶段
  1.现场踏勘
  应征人应在方案征集邀请函规定的现场踏勘时间内自行联系(现场踏勘联系人:陈东、何丁春,联系电话:18996777635、18996828259)踏勘现场,并在踏勘现场时一次性提交需要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补充提供的材料清单及对本项目资料的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踏勘现场并提交所需材料清单及疑问的,一律视为已完全获取所需资料并理解项目全部内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织单位概不负责。
  2.项目答疑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织单位整理完善需要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及疑问答复后统一发送至各应征人报名资料中明确的邮箱。
  3.应征方案递交
  (1)应征方案要求
  应征方案格式采用PPT电子版或视频,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①策划部分
  a.现状分析:梳理城市自然资源,挖掘历史人文资源,把握城市建设现状,明确风貌特色定位;梳理区域形态格局,科学研判项目发展优势机遇,问题短板,优势清单。
  b.项目策划:把握发展机遇、发挥优势、弥补短板,确立更新目标远景、居民需求、明确更新方式、提出后期商业业态策划,对老城业态提升提出发展建议,更新策略。
  c.项目实施:划定拆改留增范围;明确城市更新分期建设时序,制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从投资估算、土地供应、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以及建设运营模式等方面提出实施保障措施。
  ②方案设计部分
  a.现状分析:建筑质量、建筑风貌、交通现状、公共空间、消防现状、环境现状等
  b.建筑设计:结合片区城市更新策划,对片区现状进行深入摸排,梳理现状;提出片区更新理念,明确更新模式建议,制定更新原则;对重点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提出系统性保护整治规划思路;编制更新方式分布图及更新规模统计表;编制总平面图及更新内容统计表;设计重要节点效果图。
  (2)成果递交
  在评审当天由应征人带应征方案电子版成果到指定地点进行展示。
  4.技术评审委员会点评推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将设置方案技术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进行点评并推荐3套方案进入行政评审。
  5.行政评审确定征集方案
  以行政评审确定中标人。
  (三)第三阶段:合同履行
  签订合同后45天内按照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对应征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交最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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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费用
  (一)本次征集活动含中选设计单位的设计费用(含地形图测绘费、勘察费、差旅费、银行手续费、印刷费、模型制作费、税金以及提交正式成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进入行政评审的方案补偿费用(含勘察费、差旅费、银行手续费、印刷费、税金等一切费用)。行政评审确定的中标人获得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他两家参与行政评审的应征方案分别获得人民币30万元的补偿费,未进入行政评审的方案无补偿费。
  (二)本次征集活动应征申请人参与应征所产生的所有一切费用自理,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织单位概不负责。
  (三)被确定为应征人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应征保证金,应征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应征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应征方案的,其应征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代理服务费,中选方案的设计单位在签订设计合同前须向组织单位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5000.00元的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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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成果要求
  提交满足《重庆市城市更新技术导则》深度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的策划方案和实施方案(含通过规划评审,且可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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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条款
  (一)知识产权
  1.应征人拥有应征方案(指被征集方案及已获得补偿费的应征方案)的著作权(版权)。经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书面许可后,应征人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应征人不得将应征方案用于本征集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项目。
  2.应征人应保证其提交的应征方案全部内容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如果应征人的应征方案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3.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拥有应征方案(指被征集方案及已获得补偿费的应征方案)的使用权,可对应征方案汇编、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作品。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中或在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方案的内容,也可以对应征方案进行修改。
  4.由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提供的资料、软件、成果文件及过程性文件和相关其他物品,其所有权(包括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归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未经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书面同意,设计单位(联合体)不得擅自使用或交由任何第三方使用前述资料、软件和其他物品,否则,设计单位(联合体)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并赔偿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二)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文件及往来信函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三)除国家相关标准及征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设计成果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四)参加本次活动的应征申请人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五)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织单位拥有本次公告的解释权。
  (六)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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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
  电子邮箱:253454699@qq.com
  主办单位: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单位(签约单位):重庆市垫江县顺弘实业有限公司

  组织单位:重庆景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cqsdj.gov.cn/zwgk_157/zfxxgkml/zfcg/ssqk/xeyx/zbgg_new/202208/t20220826_11040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