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八届微电影大赛火热征集中

发布时间:2021-08-04      截稿时间:2021-10-31      阅读量:8277次     

大赛主题

红色浙西南 绿色新丽水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丽水市公安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

承办单位:

丽水日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征集时间

2021年7月-2021年10月

参赛对象

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作品内容契合大赛主题且符合要求,参赛对象及地域不限。

作品要求

微电影

1.围绕主题讲述丽水故事,主题鲜明,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可看性。

2.参赛作品需为数字化视频,以U盘或邮件的方式提交。体裁和形式不限,拍摄手法不限。要求画面清晰,方言、外语等非普通话配音的,须设置中文字幕。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团体或个人自主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可能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选送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4.选送参赛作品需签订《授权书》,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播放等权利。

5.入围作品需要剪辑1分钟精彩预告片交给组委会。

短视频

1.作品是通过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录制的影像作品;avi、mov、mp4或mpg等常规格式均可,分辨率不低于720P;画面不带水印、logo,时长不超过5分钟。

2.参赛作品应拥有合法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画面、背景音乐),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和其他权利;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制作精良。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报送要求及方式

微电影:微电影参赛者报送纸质的《第八届丽水微电影大赛报名表》(附件1)和《授权书》(附件2),刻录微电影U盘及其它有关材料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电话:0578-2115935,联系人:孔女士

邮寄地址:丽水市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505室

邮箱:330380691@qq.com

附件下载

QQ截图20210804150556.png

(长按图片,下载报名表及授权书)

短视频:1.参赛者将视频原件发送至“丽水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短视频”报名提交)。

2.亦可发送大赛指定邮箱:330380691@qq.com,并附作品姓名、联系电话及作品简介。

奖项设置

微电影

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二等奖(2名):奖金2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三等奖(3名):奖金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优秀奖(4名):奖金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单项奖(5名):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奖、最佳表演奖,奖金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短视频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5名):奖金8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LtDcYzBTq7YLeOIrrjee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