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恐龙税收公益广告大赛自举办以来,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凝聚共识、引导舆论的作用,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能够切实起到弘扬主旋律、引导社会舆论、凝聚社会共识作用的优秀作品,为进一步发挥活动品牌效应,讲好税收故事、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现举办“2021·金恐龙杯”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一、大赛宣传主题
1.优化税收执法。围绕税收征管改革特别是构建新税收征管体系的做法成效,宣传税务部门积极推动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降低征纳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2.税收服务营商环境。广泛宣传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行便民办税措施、办好惠民实事的积极探索及成效。
3.税收助推 “十四五”良好开局。宣传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成效,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宣传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税收支持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解读好税收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两争一前列”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成效,助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4.税收与绿色发展。聚焦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构建生态税收体系,建设美丽中国的新进展。
5.税收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工作,结合开展党领导下的百年税收发展历程宣传,表现税务部门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良好风貌。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江苏省文化产业协会
承办单位:
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三、活动时间
大赛启动、征集:2021年4月12日-2021年6月15日
作品评选: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0日
获奖公示:2021年6月20日-2021年6月25日
作品制作阶段:2021年6月30日-2021年10月31日
四、活动实施
(一)活动内容
面向有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文化广告公司、企事业单位、各大高校及个人征集,评选出有深度、富想象力的创意作品,并在创意剧本中精选出优秀作品,完成短片的后期制作。
(二)参赛类别及作品技术标准
1、税收视频剧本。征集适合制作时长在60秒以内的微视频文学剧本或微视频导演剧本(分镜头剧本)。剧本一律为Microsoft Word文档,建议存储为Word 97-2003兼容格式,字数不低于500字。
2、数字媒体视频作品。根据大赛要求,制作出完整的税收公益宣传短片。时长60秒以内。能在相关的播放软件内正常播放。
(三)作品创作要求
1、征集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
2、作品创作要善于从基层一线以及纳税人身边选取题材,展现生动的场景,情景交融地展示改革所带来的变化,使受众喜闻乐见。
3、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作品创作中可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作品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运用新颖别致的表现形式吸引人、打动人。
4、参赛作品要求未参加过同类大赛,且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单位)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主办方将在获奖作品中择优选择剧本进行成片制作,创意作品入选的创作单位将优先享有短片的制作权,制作片酬另行协商,签订制作合同。
(四)奖项设置
1.大赛设税收视频剧本创意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2、大赛数字媒体视频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
3.大赛设组织奖三名,每名3000元。
(五)参赛作品投递方式
1. 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邮件标明“2021·金
恐龙杯”及参赛类别、参赛者姓名,以邮件形式直接发送至组委会邮箱。组委会邮箱:3342881452@qq.com
2.参赛作品须填作品登记表(附件一,可在发布平台下载)。
五、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者一经提交作品,即表示完全接受大赛有关规定。
2.优胜作品的创作单位或个人若无后期制作能力,必须放弃制作优先权,由主办方指定制作单位。
3.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参赛作品登记表.docx(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江苏省文化产业协会
2021年4月12日
https://mp.weixin.qq.com/s/D4aBm6bvEw6f0T2_hRwO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