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迎建党百年”原创文艺作品征集大赛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7      截稿时间:2021-06-15      阅读量:10031次     

为展示康县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拟举办康县“迎建党百年”原创文艺作品大赛,在全县范围内征集、评选、表彰一批以““展示康县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为主题的原创优秀文艺作品。

一、活动主办单位

中共康县委宣传部

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二、原创文艺作品主题

““展示康县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三、征集作品形式

舞蹈、歌曲、相声小品、诗歌、舞台剧等原创文艺作品。

四、征集活动详情

作品征集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2021年6月15日,作品征集完成后,邀请专家组织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并通过线上展播和线下巡演、汇演等方式进行宣传推介。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作品内容符合活动主题,围绕“展示康县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主题,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反映我县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地域文化、人文风情,以及乡村旅游发展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传播积极向上、时代感强的正能量。
(二)格式要求舞蹈、歌曲、相声小品、诗歌、舞台剧等创作需提供文稿(电子文档)及录制视频(小样)。舞蹈、歌曲、诗歌、创作视频小样长度不超过5分钟,小品创作视频小样不超过8分钟,舞台剧视频小样不超过20分钟。所有提交的视频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主办方有权对所有报名作品进行筛选,违法、违规等作品将会被剔除。

(三)报送要求

1.填写康县”原创文艺作品征集报名表。

2.所有原创作品需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一旦投稿参与此次活动,既视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文艺作品,由参报作品方自主负责知识产权相关责任。

(四)投稿方式参报人员可自主前往康县文化大厦六楼局办公室提交作品,也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2653975143@qq.com。

(五)其他

1.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的所有作品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以及通过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任何载体进行推广使用等权利)。

2.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像资料均不存在版权纠纷,自主承担法律责任。

3.主办方对本次作品征集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奖励设置
一等奖:舞蹈、歌曲、相声小品、诗歌、舞台剧各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舞蹈、歌曲、相声小品、诗歌、舞台剧各2名,奖金1200元;

三等奖:舞蹈、歌曲、相声小品、诗歌、舞台剧各3名,奖金800元。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2wP1VW3omi_DJ3dCYioh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