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家纺杯”2021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创意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1-04-02      截稿时间:2021-06-30      阅读量:13931次     

“海宁家纺杯”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创意设计大赛是2003年创办的国内第一个家纺设计类比赛。大赛以针对中国家纺行业发展需求,构建中国家纺设计风格为目标,按照每年一届的评选规则,已成功举办十八届。赛事得到了国内外各知名艺术院校、家纺企业和专业设计机构的认可和大力支持,是最受瞩目的家纺设计权威奖项。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

法兰克福展览(香港)有限公司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设计师分会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

海宁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海宁市许村镇时尚产业新生代联合会

支持单位

中国版权协会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大赛主题

共生·和美

赛事说明

大赛分为家纺创意画稿组和整体软装设计组,参赛者可选择任一组别或跨组别参赛。

1.参赛对象

国内外设计类专业院校师生、家纺设计师、室内软装设计师、环境艺术设计师、建筑设计师、设计类工作室、设计爱好者等

2.参赛作品:电子版形式

3.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4.赛事流程

作品征集:2021年4月1日-6月30日

大赛评比:2021年7月上旬

获奖公示:2021年7月中旬

颁奖典礼:2021年8月底

宣传推广:2021年9月-12月

*大赛对参赛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参评、报道宣传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奖项设置

家纺创意画稿组和整体软装设计组各设置:

金奖1名,奖金20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银奖3名,奖金10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铜奖5名,奖金5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入围奖,若干,颁发证书

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证书

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

*获奖奖金均为税后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缴

*优秀指导教师奖为金奖、银奖、铜奖作品的指导教师

*所有参赛者及指导教师均可免费获得大赛优秀作品集

报名方法

1.大赛指定“海宁家纺”微信公众号为大赛唯一认可的在线报名系统;

2.请按参赛组别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文件,报名成功后,参赛者将收到短信通知。

“海宁家纺杯”2021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创意设计大赛

(“海宁家纺”官方微信公众号)

作品要求

家纺创意画稿组

1.参赛作品电子版包含:作品名称、整体排版图、主花型图、辅助纹样、应用效果图、设计说明等;

2.图片统一设置为CMYK的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不限直式横式,排版图片输出尺寸为800*600mm。

整体软装设计组

1.参赛作品应以软装产品为主体进行室内环境设计(如居室、酒店、民宿、餐厅或其他特色空间等);设计内容包括:窗帘、沙发、墙布、床品、地毯等布艺主体,靠垫、桌旗等布艺配饰等;

2.参赛作品以电子版空间设计效果图形式参赛,一组场景不同角度的效果图可排版在一个参赛版面中;

3.图片统一设置为CMYK的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不限直式横式,排版图片输出尺寸为800*600mm。

*参赛作品排版设计请参考官方QQ群相册;

*如提交多件参赛作品,请分开独立提交;

*所有参赛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打印、制作;

*同一件作品不得跨组别重复投递,组委会有权根据评委建议对入围作品进行组别调整;

*为保证大赛的公正性,参赛作品版面上不允许出现参赛者相关信息(如参赛单位、指导教师、参赛者姓名等),如有发现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评比。

大赛评委

大赛评审委员会由家纺企业代表、院校代表、设计师代表等共同组成。

赛事咨询

咨询电话:

010-85229661 赵老师

0573-87589018 费老师

官方QQ群:

280790440

相关说明

1.参赛者可以个人或组队参赛(默认第一作者为主创作者),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2.参赛者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如因信息不全等原因造成的不良结果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填写并提交信息也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章程的所有内容;

3.所有参赛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杜绝抄袭、模仿。如出现相关知识产权纠纷,后果一律由参赛者自负。大赛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取消参评资格,收回所颁发的奖项称号、奖杯、证书和奖金;

4.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拥有对作品宣传、署名编著、周边产品制作等独家使用权;

5.凡已在国内外相关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如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收回所颁发的奖项称号、奖杯、证书和奖金;

6.根据大赛规则,大赛组委会对铜奖以上获奖作品予以公示一周,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作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7.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海宁家纺杯”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