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

发布时间:2021-03-28      截稿时间:2021-08-31      阅读量:20243次     

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教育电视台,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各市州、县市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2020年,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生产播出了一大批导向正确、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的公益广告作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为加大优秀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扶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全省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的创作播出,我局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牢牢坚持党性原则,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贯彻落实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高四新”战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系统化,为实现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大赛主题

特别主题: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重点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疫情防控、尊医重卫、健康中国、普法宣传、平安建设、反恐处突、防灾减灾、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保密教育、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消费维权、知识产权、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就餐、文明上网、生态环保、传统文化、诚信教育以及总局和中央部委开展的各类主题。

三、奖项分类

大赛扶持项目设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优秀组织机构4项。其中,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分省直组和市县组,省直组各评选一类扶持2件、二类扶持3件、三类扶持4件,市县组各评选一类扶持3件、二类扶持5件、三类扶持8件;评选优秀传播机构一类扶持3个、二类扶持6个、三类扶持10个;评选优秀组织机构不超过8个。对获得扶持项目的单位或个人颁发扶持资金和荣誉证书,对优秀组织机构只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要求

评选范围为广播类、电视类公益广告。

1.作品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反映时代精神,主题鲜明,内

涵深刻;表达严谨清晰,通俗易懂,形象生动,贴近生活,富有想象力、亲和力、感染力,引人产生共鸣,效果突出;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

2.广播类作品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格式为MP3或WMA。

3.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码率不低于8M/秒,格式为MP4。鼓励报送4K超高清格式公益广告作品,分辨率为3840×216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格式为MP4。

4.作品时长一般不得超过60秒,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创作完成。已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类公益广告评审中获得资金扶持的作品不能参加此次申报。

(二)申报优秀传播机构要求

申报对象为省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围绕大赛主题,有规划地传播一批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满足总局61号令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且所属各频率频道每天播出优秀公益广告总共不少于20条次。其中,播出“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公益广告和“湖南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集中展播”情况,以及依法依规开展商业广告播出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标准。

(三)申报优秀组织机构要求

申报对象为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大型传媒集团的统筹管理部门。

申报对象需认真推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积极开展本次大赛作品征集、初审、推荐工作。

五、申报程序

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教育电视台将参赛材料报省广播电视局;其他单位和个人将参赛材料报所在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并初审后报省广播电视局。

六、时间安排

(一)创作阶段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参赛单位围绕大赛主题积极开展公益广告创作及播出活动。

(二)初评阶段

2021年9月1日至15日。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教育电视台、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初评,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终评。

(三)终评阶段

2021年9月16至30日。省广播电视局组织专家终评。

(四)集中展播

2021年10月开始,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平台进行集中展播。

七、注意事项

(一)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指示精神,精心组织、抓紧抓实,紧扣宣传发动、创作播出、积极申报、初评推荐各个环节,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初评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强化内容审核,确保初审评出导向正确、质量较高的作品。

(三)主管主办单位对参赛机构、参赛作品及创作团队要予以鼓励,加大人力、财力支持,对获奖项目予以配套扶持。

(四)鉴于财政资金拨付政策要求,对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只能颁发荣誉证书,不能拨付扶持资金。

联系人:刘川,周意

电话:0731-84801829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邮编:410003

附件:1.湖南省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参赛表

2.湖南省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传播机构

推荐表

3.湖南省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组织机构

推荐表

4.湖南省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市州初审

汇总表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1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15日

http://www.huarong.gov.cn/33159/37006/37009/37611/37733/content_1800948.html